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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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学院实验室日常巡查工作的通知
作者: 来源:水利与环境学院 发布时间:2023-12-12浏览量:



了加强实验室规范化建设,强化对教学、科研及其他各类实验室、工作室管理,保障实验教学、科研及学院各项工作顺利进行,学院开展实验室日常巡查工作。

一、巡查的内容

1.检查仪器设备管理情况,主要包括帐卡物相符、仪器设备维护保养、大型仪器设备管理等是否达到学校有关文件要求,工作程序和记录是否规范。

2.检查实验室管理工作,主要包括实验管理员在岗、实验室使用记录和管理档案整理归档等情况。

3.检查实验室环境与安全情况。

4.了解实验室对学校有关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、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、及对实验室工作意见和建议。

二、巡查的组织

5.学院组织日常巡查每周1-2次,由实验中心负责组织协调。

6.科研实验室负责人对本人负责的实验室日常巡查每周至少1-2次。

7.学院设立2个巡察组,由分管教学、科研副院长担任组长,实验中心及科研实验室抽调人员组成;巡查采取随机形式进行,被检查实验室应主动配合巡查人员工作。

三、巡查结果处理

8.巡查要如实记录发现的问题情况,并提出合理的方案建议。

9.实验室应根据巡查意见和建议认真整改,并提交整改报告。


水利与环境学院

2023年12月12日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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